三、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关系的中国经验
中国的经济发展成就为世界所公认,中国经济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中国的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也取得了巨大成就,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两方面的成就不是偶然的重叠在一起的,而是有着非常紧密的内在关联性。从总体上看,中国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可以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的目标,其经验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坚持经济增长与社会保障相互促进
近40年来,中国确立的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方略,而追求经济增长的目的是为了快速摆脱贫困状态并持续不断地改善人民生活。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更是明确地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让改善民生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恒久动力。在这种发展理念指导下,伴随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财政收入也大幅度增加。中国经济增长与财政收入增长的进程也是政府持续加大对社会保障及公共卫生与公共教育投入的进程,这使得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健全,人民福利以较快的速度持续增长,中国的发展实践证明:经济发展是保障与改善民生的基础和前提,保障与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目的和动力。只有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良性循环,国民经济才能在科学发展之路上行稳致远。
(二)将社会保障作为保障与改善民生的基本制度保障,坚持福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据统计,从2007年到2016年间,中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 51321.78亿元增加到159552亿元,增长了2.1倍;而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教育三项加总从19191.47亿元增加到62758亿元,增长了2.3倍,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速度。如果再加上在一般公共预算之外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规模,那么,支撑这一制度的物质基础就更为雄厚。正是由于财政投入的持续增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才能迅速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社会救助才能成为解除低收入困难群体的重要制度保障,教育事业才能得以快速长足发展。因此,中国的经济增长成果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惠及全体人民,这一制度又反过来构成支撑中国经济摆脱困境并持续增长的重要因素。
(三)坚持共建与共享相结合,建立以权利义务相结合的社会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体系
作为世界典型的以工作和劳动生产力为导向的社会,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改变原有的风险分担与筹资方式,从由政府包办转化成政府、企业、个人多方共担风险的筹资机制。因此,中国确立的是以基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为主体的制度体系。其中,从非缴费型转向缴费型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是最重要的保障项目。对于基于社会救助家计调查原则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人 口和重度残疾人,政府还提供专门的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缴费补贴。这种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制度安排,实质上是追求共建共享。
(四)高度重视解决贫困问题,通过有效的社会救助和有力的扶贫开发,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并最终消除贫困
一方面,针对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导致原有的由单位负责的救助系统失效和因退休、失业及下岗等带来的新城镇贫困人口现象,中国于20世纪90年代末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逐步覆盖城乡居民,现在已经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同时设置有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多个救助项目的综合型保障制度,这一制度体系面向低收入困难群体与天灾人祸中的不幸者。 社会救助制度的全面建立,不仅有效地保障了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也促进了社会公正与经济转型。
(五)渐进改革与收入增长替代的策略的实施,成功地使中国度过了社会保障改革的难关
渐进改革和逐步扩大覆盖面及提高待遇水平的方式,既避免了一项制度的变革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不安和抗议,又为改革者提供了行动参考,为公众逐渐适应新的制度安排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过渡期,从而是一种中国特色的改革方式与策略。另一方面,通过增加劳动者与居民的初次分配收入,弱化了城乡居民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多度依赖,收入替代效应较为明显。渐进改革与收入增长替代作为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变革并不断发展的中国方案,确实是优选方案。它同时也表明,要调整社会保障结构并增加国民福利,必须促进经济发展并保持相应的经济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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