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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高技能人才社会化考评工作的通知
根据2018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关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和市委人才办的总体安排部署,为切实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经市人社局研究,决定对市辖区内各企业和相关单位开展高技能人才社会化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职业(工种)
电工、焊工、铣工(含数控铣工)、车工(含数控车工)、钳工(机修钳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等职业(工种)。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12年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技师
1.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证书,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或累计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证书,从事本工种工作2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证书后在省、部级及其以上专业报刊、杂志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者(省、部级专业刊物的认定按照甘肃省职改办明确的认定办法确定),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者(以奖励证书为依据)。
5.取得本工种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满3年人员;
2.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后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在省、部级专业刊物发表论文(国家级、省部级专业刊物的认定按照甘肃省职改办明确的认定办法确定)二篇以上,或获得省及省级以上技术革新成果奖,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二等奖以上人员(以奖励证书为依据);
3.取得本工种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需提供的证件
申报考评者需交验下列证件和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证)、原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的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年限证明、有关技术革新成果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及出版的专著等,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六张、两寸照片一张。电工、焊工必须提供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高技能人才的管理和享受的待遇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统称为高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是企业发展的人才支撑,不仅让他们发挥传帮带的作用,而且在工资待遇和退休增资时,根据国家当年增资政策享受特调政策。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待遇的落实工作,建立高技能人才同专业技术人才同等待遇制度,促进高技能人才的健康发展。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人员请到经省人社厅批准的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考评资质的甘肃省第四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天水市技工学校)报名。
报名地点:天水市秦州区南郭路39号
天水技校教学楼413室(南郭寺西100米)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13993898890 0938-8235863
六、省第四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常年开展各工种初、中、高级鉴定,有鉴定需求的请具体联系
附件: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个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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