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采取省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企业双向选择的方式,我市继续引导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为做好2018年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企业就业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24号)精神,现就征集2018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企业资格及招聘岗位通知如下:
一、 申报企业条件及要求
申报纳入毕业生招聘补贴范围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企业规模较大的市或县区所属企业;
2.能为毕业生提供与其专业技能匹配、技术含量较高、适宜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和职业发展的岗位;
3. 能为毕业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与招聘毕业生依法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纳入:
1.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较差的;
2.不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的;
3.违法经营,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4.企业经营状况连续3年呈负增长的;
5.近3年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情况的;
6.经营管理松散,近3年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6月25日至29日,市属企业报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审核;县区所属企业报县区人社局审核。省属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直接报市人社局确认纳入。
企业申报纳入毕业生招聘补贴范围资格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
2.工商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情况详细介绍;
6. 《2018年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招聘岗位申报表》;
7.利润表或损益表;
8. 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等。
三、其他事项
2018年天水市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专场招聘会时间,待省上招聘指标下达后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