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实 施 方 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市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全国就业创业工作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相结合,坚持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坚持政策引导和服务创新相结合,针对我市每年报到注册高校毕业生人数较多、就业压力大、创业积极性不高的特点,充分发挥政府、高校、社会等各方面作用,加强政策统筹,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利用资源,畅通就业渠道,优化创业环境,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把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创业促进计 划,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使高校 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增强,有就 业创业需求的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市场供 需匹配效率进一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每年扶持1000名高校毕业生创业,实施民生实事项目引导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基层服务,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力争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在85%以上,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保持较高水平。
三、主要措施
通过大力组织实施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大行动, 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工作对接,全面摸清底数,坚持分类施策,创新工作举措,确保精准发力,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一)实施能力提升行动
1. 加强就业形势教育,引导毕业生切实转变就业观念,强化市场择业意识,合理调整就业期望,主动把握就业机会,积极到各类企业、非公经济单位就业和自主创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2. 积极组织大学生参观人力资源市场、模拟求职招聘、职业能力测评等活动,帮助毕业生掌握求职技巧,提高就业竞争力。( 责任单位:各高校、市人社局市场管理科)
3. 指导承担培训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培训中心、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对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以定向培训为主的就业技能培训;对企业拟聘用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以定岗培训为主的上岗前培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4. 各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强化技能操作训练,切实提高毕业生的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上岗前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主动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对鉴定合格的发放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按有关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责任单位:市就业服务局)
(二)实施创业引领行动
1. 指导有创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创业培训机构要规范使用大学生版创业培训教材,制定符合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培训方案,组织优秀师资开展创业培训,增强其创业能力。要结合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和自身特长,指导其在适合的行业领域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提高创业成功率。(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责任单位:市就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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