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消费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文明行为,以“节约能源,绿色消费,持续发展”为主题,通过规范日常公务活动,推行节约行为模式,培养良好节约习惯,达到能源利用节约化,环境质量友好化,发展空间最优化的目的,特制定本规范。
总 则:本规范遵循“节约、环保、可再生”的原则,倡导消费无污染、再利用的物品,消费过程中不污染环境,自觉抵制和不消费那些破坏环境或大量浪费资源的商品。
第一条:加强绿色消费宣传,引导职工转变消费观念,崇尚自然、追求健康、注重环保、节约资源,实现可持续消费。
第二条:加强用电办公设备节能管理,合理使用计算机、打印机等用能设备,设置节电提醒标识,规范电源使用时间,室内空调夏季温度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下班后及时关闭空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器或设备,杜绝“长明灯”,降低电能损耗。
第三条:加强办公耗材使用管理,节约使用纸、墨等办公耗材,倡导无纸化办公,积极使用再生纸等再生办公用品。
第四条:加强洗涤卫生设备管理,推广应用节水设施,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第五条:加强办公用品的回收利用,提倡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绿色环保袋、充电电池和玻璃制品水杯,减少一次性垃圾袋、含锂和汞电池、一次性纸杯的使用,分类处理各种废品垃圾,及时做好回收利用。
第六条: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支出,短途出差尽量不带车,长途出差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双休日公务车一律停放在指定的位置,杜绝公车私用。
第七条:倡导低碳出行,鼓励使用公用自行车,倡导大家尽量少坐车,选择步行或公交出行,三公里以内提倡步行,五公里以内提倡使用自行车或乘坐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