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如何进行举报投诉?任何组织或个人发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制度内部管理制度;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不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不遵守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不遵守社会保险规定;不遵守女职工、未成年人和残疾职工的特殊劳动权益保障规定;不遵守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规定;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都可通过电话、来人、信函的方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投诉时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投诉文书应当载明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联系方式,被投诉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以及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对天水市区域内的市级机关和部、省属在宜的用人单位以及在市级以上部门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和就业中介服务(指定给秦城区管辖的除外)机构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受理。对生产经营场地在天水市各县区市属以上单位和各区县属单位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原则上由所在县区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察机构受理。
二、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投诉人应提供以下材料。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投诉人必须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提供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表”等能够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凭证;投诉举报人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资欠条、押金或保证金收条等。同时还提交A4纸的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写明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以及投诉请求事项。对于因同一事由集体投诉的,同时提供符合法律法规的推举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三、用人单位应如何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遵守以下几点;用人单位应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与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工作,积极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按照要求报送书面资料,遵守国家工作时间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和国家工资(包括加班工资)支付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不得招用童工,积极接受并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农民工外出务工应注意什么?应注意以下六点:一是要通过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要到具备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去工作,并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特别是从事建筑施工劳务的要与合法的劳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公司是支付工资的责任主体,千万不要与自然人身份的“包工头”形成雇佣关系。二是到用人单位工作时,应该弄清楚用人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工资待遇等,并将工作地点和单位名称及时告诉你的家人或朋友。三是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最有效证据,合同中必须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工伤保险等内容。若单位在用工30日内拒不签订或者故意拖延签订劳动合同,要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四是要妥善保存好自己的相关证件和工作证据,防止日后讨要工资没凭证。特别是要注意保存好身份证、劳动合同、上岗证、出入证、工资结算单及出工考勤表等证件和证据。五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或者邮寄书面举报投诉材料。书面投诉材料应写清楚被投诉单位(建筑施工项目)名称、地址、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所从事的工种、工作起止时间、拖欠金额、涉及人数;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递交工作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和拖欠工资证明(如项目经理出具的欠条、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或工资结算单)复印件。六是坚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都开通了举报投诉电话,我们这里再次向你们作以宣传。同时我们强调,切忌以伤害自己的身体或影响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来讨要工资。 |